留抵退税的条件主要包括:
1、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人的信用等级需为A级或B级。
3、在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同一期间内,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留抵退税计算公式为:
当期留抵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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