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申报和缴纳要求根据纳税义务的性质分为按次、按季、按年或特定周期(如周)计征。具体如下:
1、按次申报:
纳税人应在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不是每个月都需要申报,只有在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时才需申报。
2、按季、按年计征:
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3、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周解缴,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4、印花税的纳税对象和征税对象:
纳税对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法律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具体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特定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5、纳税方法:
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并在应税凭证上一次贴足印花,自行画销或盖章加以注销。
简化纳税方法包括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代扣(代收)税款汇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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