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和 职业道德;
2、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违反财经法规与 纪律的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体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会类、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计算机、工程 类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之一;
2、大专以下学历(指取得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证 书),从事财会类、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计算机、工程类 等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或财会类、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计 算机、工程类等专业领域工作满 15 年且在部门以上领导岗位任 职满 3 年;
3、财会类、管理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具备 6 年及以上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类、管理类、统计类、计算机、工程类等岗位 之一工作经验的人员;
4、财会类、管理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 5 年以 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类、管理类、统计类、计算机、工程 类等岗位之一工作经验的人员;
5、财会类、管理类相关专业在职研究生以上,工作满 3 年的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类、管理类、统计类、计算机、工程类 等岗位之一工作经验的人员;
6、财会类、管理类相关专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学历,工作 满 2 年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类、管理类、统计类、计算机、 工程类等岗位之一工作经验的人员;
7、获得管理会计师(初级)专业能力证书满 3 年的人员。